比較的對象,要基於同樣的基準。
例如你在鼎泰豐點小籠包,你不能對店員說,這個賣太貴,我家巷口才多少錢。
你在大安區租房子,你不能要求房東,用屏東的價格租給你。
你在台北買水果,你不能對店家說,這個好貴,我在南投買超便宜。
如果你覺得上述的例子為什麼不行,那你的老闆,當然也可以用越南的薪資,請你做一樣的事。
來源:對於分類:對等原則 的定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