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北流時序看柯文哲如何藐視財政紀律

1. 目無法紀,藐視財政紀律

行政院於 2008年核定北流興建經費 45億元,由文化部委託北市府代辦

北市府不僅工程延宕,又 未經行政院同意增加經費,卻自行發包施作

行政院雖於 2018年勉予同意擴增預算至 60億元,但於核定函白紙黑字寫明「本案計畫期程原自 94年至 97年,經多次函報修正計畫展延至 108年,延宕 11年之久,應確實督導監控各項進度,不得再次展延」。

文化部於函轉行政院核定函(2018年)時,亦寫明「請貴府極力避免不必要之變更設計、浪費公帑及展延工期等情事」。

代辦協議書(2018年)亦清楚明定「應以核定預算為限」。

資料來源:文化部官網

文化部:拍片不能取代證據 公文不能選擇遺忘 欠錢不要牽拖別人


2. 北流重要事件時序

日期 說明
2008年 行政院於核定北流興建經費 45億元,由文化部委託北市府代辦
2014年5月6日 取得北基地建照執照(建照號碼:103建字第083號)
2014年8月20日 取得南基地建造執照(建照號碼:103建字第192號)
2014年10月22日 北流北基地工程決標
2014年12月25日 柯文哲台北市長就職
2018年8月 行政院同意追加 15億給北流。
2018年9月6日 文化部公文:追加『南基地主體工程經費』2.5527億元部分,
屬未經行政院核定即發包施作,須由貴府自行籌措
2019年2月15日 北基地(表演廳)竣工
2021年 柯市府動用第二預備金 2,960 萬
籌辦台北城市博覽會《整體規劃》
2022年 柯市府動用第二預備金 4,895 萬
籌辦台北城市博覽會《執行活動》
2022年 柯市府動用第二預備金 619 萬
籌辦台北城市博覽會《移置展品》
2023年7月22日 李四川:拖欠北流 1.9億元工程款,是柯文哲任內沒有編列預算
2023年7月22日 黃珊珊:台北市政府對於爭議款可以動用第二預備金
2023年7月22日 李四川:此案是台北市府「代辦」,並非市府自己的案子,
是否適合動用第二預備金支應,需要再研議。
2023年7月25日 柯文哲發布影片:「北流我蓋我負責」、
「今年7月文化部才正式回文確認不付錢」
2023年7月26日 文化部:2018年已回文

參考資料:


3. 為圓一個謊,要說更多的謊

柯文哲:今(2023)年7月文化部才正式回文確認不付錢

事實:2018年9月6日已公文通知



資料來源: 簡舒培 台北真速配 臉書

鍾年晃直指柯文哲4大謊言:

  1. 北基地是郝龍斌決標、不是柯文哲。

  2. 1.9億是柯市府的責任,文化部還問過律師、中央不能出,因為這是「乙方(台北市府)的責任」 。

  3. 中央在2018年就告訴你經費不會再增加了,柯還在扯「中央為何不早說」。

  4. 柯影片喊「要負責任」,要負責就把1.9億拿出來、加上每個月的利息80萬都算清楚。

資料來源:


4. 柯又說謊:「如果是民進黨執政的縣市,中央就會給錢」

事實:同樣代辦興建流行音樂中心的高雄市政府,2021年就自行編列 1.9億元支付不足費用

資料來源:

北流 :vs: 高流


5. 動用第二預備金籌辦台北城市博覽會,不願支付北流拖欠款項

柯市府動用第二預備金( 救災預備經費),籌辦台北城市博覽會

為迴避監督,八千多萬元拆成 3筆預算,分 2個年度執行

第二預備金,金額超過 5,000 萬元須送議會

2021年 2,960 萬《整體規劃》、2022年 4,895 萬《執行活動》、2022年 619 萬《移置展品》

資料來源:

台北市政風處的調查報告也指,舉辦是因黃珊珊手諭。(簡舒培提供)

議員鍾沛君先前爆北市府在 8月開展前仍拿不出完整安維計畫,議員洪健益更踢爆價格離譜浮報,文宣品採購花 198萬,市價估只需 13萬多就能買齊,質疑價格遭灌水,問題連連。

台北市議員吳沛憶日前爆料,政風處報告內容指,城博會預算除動用二備金,還動用各局處公務預算及一備金,實際費用竟高達 1億694萬,利用藏預算的方式規避議員監督。

簡舒培批評,舉辦台北城博會都是由黃珊珊主導,且根本就是黃的畢業展,花費破億的預算,當作是選舉的起手式,政風處報告內也寫出:「城博會之辦理,是 2021年10月4日由黃珊珊前副市長手諭交辦城博會之規劃事宜」、「2021年10月14日市長室會議決議由陳志銘秘書長邀集相關機關先行討論執行方向」。

黃珊珊競選總部發言人李昀臻回應,政策一定是由各單位局處討論規劃而成,不可能拿一個便條紙就能叫公務員做事,其中一定是開過會、各單位評估做討論才會做成決議,不能抹煞台北市公務員的認真與專業,現在已是民主時代,不是一張手諭就可以辦事,請議員不要「民主退步」。

資料來源:


6. 監察院 調查報告

柯文哲:早在 2019年監察院就調查過了。

事實:監察院糾正報告是指無障礙席一事。

自93年行政院核定文化部辦理「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興建計畫」,並委託臺北市政府代辦興建工程,計畫預算數次擴增,迄今投入經費超過新臺幣 60億元。

惟據悉,北流甫於 109年8月開幕啟用之表演廳,雖為新建之專業表演場館,擁有高達 5,000個固定座席,卻將無障礙席集中設置於離舞臺最遠、視野受到遮蔽的區域。

經臺北市議員會勘要求檢討改善,北流及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卻僅提出試辦架設臨時平台,以及部分節目提供免費索票等措施,而非確實改善設計不良之固定席位。

文化部亦未盡督導之責,與該部近年來推展文化平權政策不符,更與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有違等情案之調查報告。

資料來源:監察院 調查報告

調查報告全文下載(pdf)


其他參考資料:

詹為元 政治我們的事 臉書 - 北流事件懶人包

苗博雅 MiaoPoya 臉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