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回醫療糾紛出現時,家屬要求的賠償金額都是那種八百、一千、三千萬在喊,姑且不論誰對誰錯該不該賠,這個金額數字是怎麼訂出來的?
一定有人會說「生命無價!」「再多錢都換不回一條人命!」
同意,命很值錢,所以賠一條命要很多錢。
那「維修」生命要付多少錢?
有一種很精密的機器叫做身體,身體壞了也需要維修。
身體生命比手機或汽車有價值,我相信大部份的人都不反對。
修理一台幾萬塊的手機,可能要付幾千塊的維修費。
修理一輛上百萬的車,可能要付幾萬塊的維修費。
為什麼修理一個無價(或天價)的身體,只需要付幾百塊錢?
保費該不該調整,醫療人員待遇該不該調整,這不是本文要討論的東西。
但是付出極低的維修費用,卻要維修人員賠償一個不可思議的金額,這件事到底問題出在哪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