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 threads上看到令人震驚的一張圖:近10年中配離婚人數占當年取得身分證的中配人數「95%」。
原文下方,作者有提供資料來源:內政部戶政司 - 人口統計資料、移民署 - 外籍配偶結婚離婚統計,以下就來研究比對看看。
開始之前,提醒大家:
1. 配偶死亡不算離婚。
2. 中配要結婚 6 年以上才能取得身分證,所以當年結婚離婚人數,只是參考資料,推測這是原作者以定居人數取代結婚人數的原因。
▌歷年結婚離婚長條圖
101年到112年,總計離婚 66,698人,結婚 100,467人,比例為 66.4%(離婚/結婚 。比例不是這樣算,寫出來只是給大家參考)。
根據 內政部統計處112年10月6日通報,近十年台灣有偶人口離婚率約在 10% 上下。
▌歷年定居離婚長條圖
101年到112年,總計離婚 66,698人,定居 81,508人,比例為 81.8% (離婚/定居 。比例不是這樣算,寫出來只是給大家參考)。
和原作者的差距在哪裡?本文使用的資料是大陸港澳國籍,不只是大陸地區。
大陸地區人民定居 = 取得身分證?
不知道。但在取得其他更接近的資料之前,我認為是很值得參考。
定居定義:大陸地區人民定居許可人數含陸配定居、專案居留定居及其他各類來臺定居。
居留定義:大陸地區人民居留許可案件含依親、長期及專案居留。
▌中國來台洗人口
沒有所謂洗人口的定義,但觀察以上數據,很明顯是的,而且國民黨和民眾黨,還提案加速。
中國不僅是外國,更是敵國。全世界有哪個國家用 上千枚飛彈對準台灣?
我們不僅不應該放寬,更應記取烏克蘭教訓,在中共被消滅前,對中國配偶加嚴。
中國配偶、外籍配偶比較表
圖表來源:
圖表來源:
結束前推薦大家看一下實際受害者(被離婚的中配老公的相關故事)的告白:中配拿到身份證的那天,就說要離婚。
▌參考資料
原作者圖
內政部戶政司 - 人口統計資料
移民署 - 大陸地區人民、港澳居民、無戶籍國民來臺居留、定居人數統計表
下載最上面最新的資料即可,內含歷史資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