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aiwan 1450
超越憲法的擺爛(一):你無權保持緘默。而且,請律師要我同意才行
中央政府機關
立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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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y 24, 2024, 7:58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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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法令:「你有權保持緘默,並聘請律師。」
白藍修法:「你無權保持緘默,請律師要我同意才行。」
你無權保持緘默。而且,請律師要我同意才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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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資料
李正皓 臉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