歐洲在臺商務協會對【藐視國會罪】提出示警

4月23日:歐洲在台商會發佈「台灣政治評論」(英文):提醒會員注意藐視國會罪的修法。若通過本罪,若觸怒(anger)立法委員,不論本意為何,有面臨刑責的風險。

4月26日: 林志潔教授:歐洲在台商務協會,對藍白共推的 藐視國會罪 感到擔憂,外商主管若不配合立法委員的調查,或被立委認為說謊,就會遭到三年有期徒刑。

4月27日: 吳思瑤立委:歐洲商會提出示警,在台投資的企業如果不配合立法院調查,或任何可能觸怒立法委員的行為,都存在風險,「即使你是出於善意」

4月28日: 林智群律師:歐洲相關法律都只針對官員,可沒針對民間人士。

美國是三權分立,台灣是五權分立,立法院就是沒調查權,那個是監察院的權,要嘛就修憲,把監察院廢掉,別想用修法偷渡。

你哪天把企業家找去,問一堆公司營業秘密(有沒有併購某公司打算?要求提出半導體技術文件),人家要誠實回答你喔?不回答就要抓去關喔?

4月29日:王鴻薇立委:歐洲商會該份報告的援引的評論,作者就是民進黨前立委候選人林志潔,完全是民進黨自己製造出來的一篇評論。

4月29日:歐洲在台商會改用中文直接回應:我們寫的。


參考資料

其他論述

1.歐洲國家在台投資比美、日還多。

2.歐洲商每年都會向政府提出建議書,而且建言獲採納的比例有 20~25%。

3.不只每年的建議書。每週還有針對台灣政經情勢編寫的 Euroview,以便提供給會員作為在台經商的參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