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自費助理」和「公費助理」
自費助理:立委自己出錢聘的助理。
公費助理:國家出錢幫立委聘助理。
公費助理金額:立法院給每個立委辦公室的人事費約 42萬5千元,每個月再提供約 8萬5千元的加班費給立委辦公室申報。
詐領助理費: 過去有些民意代表把應該給助理的薪水中飽私囊,或挪做其他用途。所以 立委辦公室的人事費和加班費,會由立法院直接匯到每個助理的戶頭。
如果立委辦公室的人事費、加班費沒有請款到上限,請多少給多少。
貪污治罪條例
高虹安這次被起訴,最主要的原因,是檢方認定高虹安和行政主任講好,先把幾位助理的加班費申請到上限(請領加班費 超過 實際加班費)。再由主任通知助理,多出實際加班費的部分要繳回,注入到所謂的「公積金」。
而「公積金」的支出明細,部分又屬高虹安私人支出。
這樣的行為,就構成了虛報/浮報助理費,觸犯《貪污治罪條例》。
高虹安的辯護
高虹安在政論節目上為自己辯護,她的助理工作都非常認真,絕對都有工作事實。一個月的加班時數上限40小時報到滿都不夠,所以絕對沒有詐領的問題。
然而,高虹安回報這麼辛苦、這麼認真的員工的方式,就是叫他把薪水捐出來給辦公室買公物、給高虹安洗頭。
高虹安的收入及資源
高虹安個人的現金存款,超過 1200萬元。
國家給立法委員每個月的薪水,約 19萬元。
立法院給立委其他補貼,每個月總共加起來將近 8萬元(包括油料費、文具費、事務費、服務處租金補貼等)。
每個立委上任時,也能得到一筆 30萬元 的辦公室裝修費、加上 5萬元 的家具採買費用。
永齡基金會 再加碼,每個月付 10萬元 給外部公司協助高虹安問政。
這樣資源豐沛的立委,竟然連 洗頭、買雙眼皮貼、個人餐費、卸妝棉等私人用途,都要從「公積金」,從助理回捐的薪水開支。
資料來源
2023年8月23日